生活信息
2019.08.23
东日本大地震时,因没有预先确定好避难场所而受灾,或是虽然预先确定好但仍旧受到海啸侵袭,而导致受灾程度加深的教训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不重蹈覆辙,修订了灾害对策基本法,进一步区分了"指定紧急避难场所"与"指定避难所",基于此名古屋市于2017年3月进行了区分指定。
指定紧急避难场所:为保障生命安全,当有灾害危险时首先选择的避难场所(依灾害种类不同,地点也不同)。
指定避难所:当家中受灾,无法返回家中生活时,一定期间内进行避难生活的场所。
如果守在家中,有可能会因灾害危及生命,这时如果需要紧急避难,就需要马上前往适当的指定紧急避难场所进行紧急避难。
随后如果避难信息·气象警报解除,受灾危险消失后,再前往指定避难所进行避难。
另外,指定紧急避难场所·指定避难所与您居住的行政区域、学区无关,谁都可以前往最近的设施内进行避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