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8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及其蔓延防止措施的影响而被迫停业的中小企业劳动者中,停工时不能领取薪金(停工补贴)的人,在该人员的申请下,可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对停工支援金·补贴金。支付停业前薪金的80%(每日金额上限11000日元)。
发放对象:2020年4月1日至9月30日间,按照雇主的指示而停工的中小企业的职工且停工期间没有领到工资(停工补贴)者。
申请所需材料:
①申请书
②支付条件确认书
※可确认在雇主指示下停工的材料,雇主及劳动者填写完整并署名。
※难以获得雇主帮助的情况时,雇主填写栏空白也可提交(此种情况时,依照法律将由劳动局向雇主要求相关报告,在得到雇主回答前不能进行审查,因此此种申请至支付补贴需要一定时间,敬请理解。)
③驾驶执照,个人编号卡(正面)等可确认身份的材料
④银行卡或存折的复印件等可确认汇款账户的材料
⑤工资明细单或工资账本的复印件等可以确认停工前工资金额以及停工时工资支付状况的材料
申请方法:
邮寄(劳动者本人申请外,可由雇主(汇总后)一并申请。)
※多处营业网点停工的情况也可以申请。但在申请时需要将多处营业网点的信息汇总进行申请。不可分别申请(追加申请无效)。多处营业网点的支付申请书与普通申请书不同。另外申请仅限邮寄,敬请注意。
如需咨询,请拨打厚生劳动省话务中心电话
厚生劳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停工支援金・补贴金咨询电话
电话:0120-221-276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至20:00 星期六、星期日与节假日 8:30至17:15
有关补贴金制度的详细内容、补贴金的问答、申请书的下载等
请在厚生劳动省官方网站确认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停工支援金・补贴金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