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5
问: 我的一个朋友,在留资格是永住者,他回到自己的国家时,申请了国民年金退出一次性支付金,但被告知永住者不能领取。这是真的吗?
答: 在日本缴纳年金的外国人在离开日本后,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申请国民年金退出一次性支付金(脱退一时金)。这些条件具体包括:外国公民➊必须没有日本国籍,❷必须已经支付国民年金或雇员年金保险(厚生年金)6个月以上。❸必须在日本不再有居住地址,而且❹必须从未有资格领取养老金(包括残疾津贴)(障害手当金)。申请人必须满足所有这些条件。
条件❹是指有权(通过向日本年金制度缴费超过10年而获得)在未来领取年金的个人不能申请国民年金退出一次性支付金。
以永住者在留身份居住在日本的个人在缴费10年后将获得领取养年金的权利,因此不能申请民年金退出一次性支付金。
然而,即使永住者的缴费时间不足10年,在某些情况下也会被认为是已经获得了领取养老金的权利。符合某些条件的永住者可以在缴费期的基础上增加一个额外的资格期(合算対象期)。这是一种适用于那些缴费不足10年的人的方法,以使他们能够领取养年金。
在1964年5月1日以后获得永住者许可的永久居民的缴费期上增加的这一额外资格期,是指在获得永久居住许可之前,在日本或日本以外的地方度过的时间,直到1981年12月(在此之前,外国国民被排除在养老金制度之外)。如果加上这段时间,使缴费期超过10年,则被认为有资格领取养年金,因此不能申请国民年金退出一次性支付金。额外资格期的应用并不影响个人可以获得的年金数额。关于具体情况,请向距您最近的日本年金事务所咨询。
日本年金事务所:https://www.nenkin.go.jp/international/aboutjps/office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