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8
问:自己丢失的银行现金卡被人捡到并交给了警方。我听说在日本,需要向捡到并送还失物的人支付失物价值的5-20%作为酬劳。如果我在警察局领取丢失的现金卡,是否需要支付这笔酬劳?我不知道银行现金卡价格的5-20%是多少钱。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答:下面向您解释一下对拾取并交付失物的人支付酬劳的问题。
作为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丢失金钱、货物等(以下简称"财产")的人,必须向交付失物的人支付相当于财产价值5-20%的金额,作为对交付失物的人的酬劳。
捡到财物的人必须立即将财物交给物主,或向警察署长报告,或者是该设施的管理者报告。奖励金的目的是为了奖励交付失物的人,并确保尽快将财产归还给失主。
我们无法确认一张丢失的银行现金卡值多少钱。通常情况下,如果你丢失了银行卡,你应当立即挂失,所以它不会影响你的存款,而且我认为卡本身也没有什么价值。我找不到一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答案,关于银行卡的价值,包括它包含个人信息的事实。这要看捡到银行卡并报案的人想要什么,但我认为最好是对拾取银行卡并报案的人的善意表示感谢。
警方可能会问拾到物品并将其交给警方的人的意图是什么。在某些情况下,捡到东西的人可能并不是想要钱,但如果想要钱,最终的决定权也是在送还东西的人和失主之间。
丢失财产的人也可以放弃对该财产的权利,但应该首先向银行查询,因为如果你这样做,您需要重新制作发行银行卡。同时,放弃将解除你支付酬劳的义务。关于《失物招领法》的更多信息,请向当地警察局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