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信息
2021.10.30
所有应付给市町村政府的税款都应在规定日期前缴纳。如果在到期日没有缴税,政府将依法发出催税通知或进行欠税的处分。扣押财产是处理欠税的方法之一。工资也是可以被扣押的财产之一。
然而,就工资而言,法律(《民事执行法》第152条)原则上禁止扣押不超过四分之三的工资。禁令的最高金额由内政令规定。
另一方面,在扣押税款的情况下,扣押金额由其他法律确定(《国家税收征管法》第76条和《地方税法》第331条),并根据这些法律进行计算,所以不是简单的四分之三的计算。可以扣押的金额取决于个人情况。
在因欠税而扣押工资等的情况下,需要以下金额:(1)相当于从工资中扣除所得税、地方税、社会保险费等的金额;(2)作为个人生活费的每月10万日元,作为与欠税纳税人共同生活的配偶或其他亲属的每月4.5万日元;以及(3)从工资等金额中扣除(1)和(2)合计金额的20%。(最多为(1)和(2)合计金额的2倍),最多不能超过(1)、(2)和(3)的合计金额。
根据法律规定,市政厅可以在没有收到法院的 "扣押令 "的情况下,按照一定的程序,如发送要求信,进行强制执行。 建议你再次向市办公室咨询,在确认将被扣押的金额后考虑如何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工资转入银行账户后,可能不被视为工资,也可能不被计入禁止扣押的金额。